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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上網不再是盲目與無知的,對於廣告版面的內容,如果有興趣或是創意夠,則足以吸引網友青睞,實際上純廣告版面的點選成效,慢慢的遞減中。


 


其實這是網路媒體的宿命,明明傳統媒體就是以曝光為前提,廣告主也能接受(誰聽過廣告主要求電視媒體必須預估或是保證觀眾必須看到廣告甚至有反應?),網路媒體的曝光不就等於傳統媒體的曝光嗎?這就是廣告效益咧!


 


因為廣告版面效益遞減,加上『口碑行銷』引起了炫風,眾多廣告主對於這個模式開始有了興趣,不過卻忽略的一些眉角,口碑、話題、PO文、素人寫手、甚至名人寫手僅是用消費者(凡人)的角度去呈現,絕非商業的操作手法。


 


您麻幫幫忙?


有些廣告主認為付了廣告費用,理當能左右(或說影響)寫手,專文的內容?


殊不知與人界交流就需要人界的用語,與仙界對話,就該修練仙術。再則一些網路(社群)媒體所推廣的市調大隊、開箱文、測報….。之所以有人氣,之所以受到網友青睞,主要在於網友對於他們的評比內容的信任,信任則是建立在媒體的中立角度,以客觀態度去審視廣告主商品的優缺點,雖非百分百原汁呈現,至少讓網友(消費者)獲得他們想要的建議與答案。如此!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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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納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