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廣告版面的露出機率問題?


對於網路廣告不熟悉的廣告主經常提出的質疑點。


而所謂廣告版面露出的機率,廣告主所認定的應該是某個版面有多少個廣告在輪替吧!(或說有多少廣告主Share某個版面)


 


在古早古早的恐龍年代(傳統媒體稱霸的世紀),網路媒體因為不受大多數廣告主(與廣告公司)青睞,敢上網路廣告的客戶真是屈指可數,所以在媒體排期表上標明幾輪替(xR)-當作是固定式廣告版面(最早的固定版面)!相對的版面價格當然高些。


物換星移,現在只要稍具名氣的網站,廣告版面要麻就是固定某一天/某一時段給某個客戶(當然特殊廣告版面大都以固定版面出現)稱為固定式廣告,而輪替式廣告因為有眾多廣告主使用,所以也沒有在標示幾輪替。


現在是生存關鍵,每家媒體當然都希望將廣告版面賣給N個客戶,只要他們有足夠的曝光量(impression),高興賣給幾個客戶,其他客戶也無法阻止(不過如果來個包月,那又另當別論)


 


對於輪替式廣告版面就是以曝光量來給廣告主保證的,只要在走期內,網路媒體必須保證該版面會跑完預估的曝光量。既然有保證曝光數字,那麼和露出機率有啥關係呢?某天露出機率高,相對的可能隔天露出機率低,如此平衡的操作,誰也不吃虧。


 


 


您麻幫幫忙?


既然每天廣告版面的曝光量是固定的,那麼就固定時段播出吧!


以目前的網路廣告遞送機制,絕對可以做到定時定量放送,問題是請問冷門時段,有哪個廣告主要買咧!


要不乾脆師法電視購買模式:—買一搭一,或是買一搭三?


網路媒體可能呈現的購買方式是買早上時段(0800AM-1200PM)送半夜時段(0200AM-0400AM)。我想這類走回頭路的方式,只會將網路廣告價值逼上絕路而已。


所以還是要大聲疾呼:買輪替式廣告版面,誰都不吃虧啦!廣告主看不到自己的廣告要高興才對,廣告是要消費者看到才有效!!!


 


 亂報人:雷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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