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麻幫幫忙! 是素人寫手,還是客戶寫手?

 

因為是趨勢,因為大家都在用,因為網路廣告的效益遞減了..反正就是有眾多理由,所以廣告主都一窩蜂的說:給我寫手名單,其餘不必談!

 列了一串洋洋灑灑的名單之後,接著廣告主用慣有的模式,東挑西撿:這個寫手的名字取的怪?這個人的文章太過無俚頭,這個部落格排列沒有格調...。好吧!就是說會嫌貨的人才是好買家啦!

好不容易欽定人選,就是災難的開始,可以概分為三種類型的災難如下:
1.時間災難-廣告主今天給資料,要寫手三天提初稿!天ㄚ!這是怎樣?因為要趕頭七嗎!寫手總是需要消化廣告主的商品資料,如果要親自試用咧?

 

2.商品災難-商品屬性的不同,要呈現的內容風格也有差異,但是廣告主常常堅持他的商品特點就是要如何凸顯或是陳述,完全忘了要用消費者的立場著眼。所以經常看到類似新聞稿的部落客PO文,也不足為奇!

 

3.人的災難-這個才是所有問題的核心。當廣告主嫌完所有能嫌的地方之後,開始批評這個寫手根本不懂得商品、不懂得寫文章、把廣告商品拍的醜醜的、而且完全不尊重寫手,甚至惱羞成怒拒不付錢。請問:這寫手不是您自己挑選的嗎?再請問:如果您真的懂得和潛在消費者溝通,那您找寫手作啥!

 

 

您麻幫幫忙
付錢是老大,付錢可以愛買啥廣告就買啥?付錢可以請到N個專業寫手幫您操刀,但是就算依據您的需求,照本宣科的PO文,網友不買單,那您當老大的意義何在?在微利時代與數位時代的相交點上,消費者才是老大,才是廣告主的衣食父母,不是嗎?

最後叮嚀一下,「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尊重寫手專業領域的空間,讓他們可以用最洽當的消費者語言幫您去推銷商品(或是服務),而不要落到您變成他們筆下的八卦報導去衝人氣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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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納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