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行銷部門進化論。

 

近期接手一個已經營兩年的數位部門,雖說在廣告公司體制之下有不同的作業模式,但是當我看到提案的模式,不禁啞然,這類提案方式是在十幾年前,網路才萌芽階段,眾網路操作者摸索的提案內容。就是有預算,東丟給一家網路媒體,西給一家網路媒體,請他們各自提案,最後彙整一份(換成自己公司格式)提案給客戶。試問:媒體策略在哪?專業在哪?如果類似大雜燴式的煮食,客戶需要你這個主廚做啥?

不過,現在就算是按部就班寫出的提案(提案背景,媒體趨勢分析,目標對象分析,數位媒體的運用,加上數據佐證….)不過是基本水平而已,說嘴不得。

 

行銷傳播的大趨勢就是數位媒介,這是無須爭議的事實。而目前掌握最大資源的傳統媒體代理商的經營者也應該都清楚這是不得不為之的服務範疇。不過,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

 

以幾張圖來說明媒體代理商經營數位(網路)媒體這塊的模式。

一、直線型:

直線運作模式,直接切入媒體規劃(企劃),將製作或是網路活動列為不接的業務或是直接外包,之後再與媒體業務溝通直接安排媒體版面與檔期。

這類型TEAM屬於早期的網路部門運作,不過到目前為止還是有代理商如此操作著。

直線型.jpg  

 

二、十字型:

為了美化提案與節省小額外發成本,乾脆在數位部門增加專業的設計(或是製作),一則可以解決臨時製作問題,二則先提個視覺方向(創意還不夠格)較容易與客戶做溝通,縮減執行溝通的作業時間。

不過,如果增加這類無法承擔業績的人員,應該先評估部門的獲利可否支持喔。要不然,補了人,減輕工作壓力,業績也沒加倍成長,最後更慘。講白點就是自娛娛人方式而已。

十字型.jpg  

 

三、放射狀型:

發稿量夠大,客戶也多,就會發展成統包的模式。透過專業的數位媒體人員的經驗值,整合數位媒體規劃。除了清楚網路媒體購買方式,熟悉網路活動的規劃架構,也了解社群行銷的操作,加上懂得行動媒體的未來性。可以提供一份完整的數位行銷案給廣告主參考。這類型的組織型態最重要的是人才,但是有經營者以為數大便是美,採用人海戰術就以為可以滿足客戶的需求,甚至走偏了,以為在編制內需要專業的活動企劃人員,需要程式設計人員,甚至弄個製片?這種跨領域的組織架構,應該是成立數位行銷公司,而不是局限於in-house的作業場景咧。

放射型.jpg  

 

以上三類的數位行銷部門的經營模式皆是現況,但是,只是專注於數位(網路)媒體(工具)的運用而已,直白講就是媒體操作的形式。

在前面已經提到了[行銷傳播的大趨勢是數位媒介],數位媒介不是數位媒體,要跳脫媒體的框架才能鳥瞰大趨勢。

個人認為數位行銷部門應該有[超級賽亞人]的等級,才能成為媒體代理商的核心,主宰媒體預算的推手,讓母體立於不敗之地。

 

 [超級賽亞人]級

  1. 1.運籌帷幄於傳統媒體與數位媒介之間的Leader。
  2. 2.經營者的魄力,能捨短線成就未來的眼界。
  3. 3.活用社群行銷是升級的套件。
  4. 4.Offline與Online是必備整合工具。
  5. 5.數位媒體是傳播核心,傳統媒體是加價購的選項。
  6. 6.專業的人才兼備多項武功:行動媒介、公關、口碑、話題、fb粉絲團….。
  7. 7.最後一點認知:專業媒體購買僅是小菜一碟。

 

現有的媒體代理商門經營數位部門,仍不脫於媒體圈圈內打轉,反倒是數位行銷公司早已開創出屬於他們的優勢。最近,四家數位行銷公司(不來梅、網路基因、奇禾數位、桑河數位)正式宣布跨公司、體制與作業模式成立一家新型態的數位行銷公司(Z1Star)。無疑在數位媒體圈內投下震撼彈,稱他們是數位行銷公司界的超級賽亞人級公司也不為過。

 

數位時代,不容絲毫沉溺現況,只要遲疑一秒鐘,或許如同蝴蝶效應般,影響一世紀的成就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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