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Flow就從Event開始

 

當收視率不再是票房保證那刻起,傳播行銷Flow就該被拿來檢視一番。新聞置入、商品置入、節目置入充斥在廣宣行銷執行裡頭,簡單的來說行銷人開始創造一個事件(Event)。事件可以是一個情境、一個聚焦點、一個話題,足以引發普羅大眾關注甚而貼近消費者,這就是目前傳播行銷策略的企圖心。

 

數位世代進行式,對於廣告行銷人尤其是資深的行銷人,應該有個自覺,過去的種種模式已不再適用現階段,還糾結在4P行銷的理論終將讓廣告商品淪為跳樓大拍賣的廉價品。

 

行銷策略規劃應該轉變運作核心_事件行銷。以新品上市而言,任務明確就是廣而告知消費大眾,這個商品值得購買(使用)。以老套的行銷手法,就是製作電視廣告,製作平面廣告,規劃新品上市發表會,在通路佈置販促物,在街頭散發傳單…。比較新的操作(其實也不新了)就是運用網路媒體,可能是試用大隊、口碑或是話題炒作加上網路廣告….。電視廣告的效益每況愈下,新品發表會就只會找些Show Girls扭腰擺臀讓一些醉翁蒞臨,假假的口碑與開箱文,如此的操作模式,消費者早就見怪不怪了。

 

事件行銷的概念就是先創造一個氛圍,讓消費者主動接近廣告商品,進而體驗商品,至於過於明顯的商業化廣告與活動就別再搶風頭了吧! 

所謂的事件行銷策略並不是要專注來規劃一個Event或是Campaign,而是當做成Event或是Campaign架構來執行,如下說明:

 

  1. 1.針對新品特性大作文章,例如油電車,可以運用加油站的地利,讓消費者很清楚的看到油電車的省油特點,瞬間影響車主的心理,輔以其他 傳播工具讓消費者獲得更多的資訊,徹底解答消費者心中疑惑。

  2. 2.再舉例食品新品,最直覺的活動就是辦試吃?應該把試吃當作是行銷主軸,創造一台活動餐車,規劃臉書粉絲頁,營造活動樂趣。(彩妝保養品也是相同的概念)

  3. 3.愛藉由電視廣告來推廣告的創意人應該很高興有個微電影這個新玩意可以大玩特玩。這種膚淺的想法讓我不敢苟同,任何一個廣告工具就是要用來創造廣告商品的能見度、好感度與促購度。應該將微電影當作事件行銷,製作微電影之前,怎能放過組成的元素呢?劇情鋪陳的物件(非廣告商品)或是地理景點,是否也有故事性?或是創作另一個話題來渲染?用行動媒介來一段微小說鋪梗…..。

  4. 4.在事件行銷的大架構下,運用社群的擴散機能,再透過行動媒介的適地性(LBS)Targeting,營造出傳播行銷途徑兼顧四方的氣勢,才能在數位世代中與消費者貼身溝通。

數位世代,社群行銷已經穩穩的站在行銷浪頭上了,行動媒介(智慧型手機、平板)亦以普通到人人皆知且天天不離身的地步,而事件行銷正可以將此兩大行銷工具整合其中。

身為數位行銷人,已無須再對社群操作、行動媒介而戒慎恐懼(對廣告主或是老闆),反倒是對於事件行銷這塊需要多做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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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納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