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尼爾森這麼推測

 

依據研究資料顯示,在過去的7年來影音(視頻)廣告已經成為線上廣告的主要標的,甚至影響廣告的未來趨勢。(推估美國今年線上廣告約有5,720億美元)

而此刻,電視廣告經營者開始吸取網路廣告的經驗值,尤其網路廣告擁有豐富的資料庫與受眾者數據分析,皆為電視廣告媒體所需要且難以達到的範圍。

 

尼爾森指出,因為多頻螢幕的出現而產生影音廣告的巨大需求,需要更新的廣告效益偵測技術,相形之下,電視廣告與線上廣告的結合是有一定的困難度。

目前有四個明顯的問題點如下:

1.全美國約有2.83億的人每個月花146小時收看電視節目(不是廣告),相對的時間內觀看線上影音的人僅有1.5億人。

2.電視廣告的收視率與實際廣告效益評估需要花費相當大的費用,線上影音廣告有現成且即時的數據分析,且無須花費過大的費用。

3.電視媒體的銷售方式是透過人與人幾十年來的互動模式,傳統銷售方式很難在短時間打破,而線上影音廣告則除了人之外,亦透過各式平台作交易,可以在短時間內做變革。

4.更重要的一點,傳統電視廣告的Buyer只懂得購買電視廣告的檔次,而線上影音廣告的Buyer不僅會安排影音廣告,更能整合社群行銷與關鍵字廣告操作。

 

雖說如此,尼爾森表示電視廣告未來仍可以透過跨頻道(平台)與線上廣告慢慢整合。

 

以上資料參考來源:Click Z 2014.3.7

 

雷納德補充:數位廣告的營運模式原本就與傳統廣告的方式大大不同,跨平台整合、分析全媒體廣告效益的程式..這些僅僅是小菜一碟。最要緊的還是人的心態,在數位多頻世代(尚未在台灣上演的韓劇都已經在大街小巷中吵得沸沸揚揚了),電視廣告的效益早已行將就木,但是廣告主仍認定這尊大佛仍是香火鼎盛,而數位媒體有如鄉間田邊小廟般,爾而給點香油錢聊表心意罷了。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效益 buyer 平台 整合
    全站熱搜

    雷納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